近年来,随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格的波动,“挖矿”一度成为部分人眼中的“暴富捷径”,我国监管部门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始终保持明确否定态度,相关行为不仅面临政策限制,更可能触及法律红线,导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,本文将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导向,系统梳理“挖矿机挖比特币”的法律风险与处罚标准。

政策定性:“挖矿”活动被列为淘汰类产业

自2013年起,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《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,明确比特币不具有法偿性,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,并指出“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比特币相关的业务”,2021年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》(简称“电改9号文”)及后续政策,进一步将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列为“淘汰类产业”,要求各地坚决清理整治。

2021年9月,国家发改委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“挖矿”活动的负面定位: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属于落后产业,对产业发展、科技进步、能源消耗、国家安全等均不利,须坚决淘汰退出。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需全面梳理排查“挖矿”项目,严禁新增“挖矿”项目,存量项目限期整改,逐步关停。

行政处罚:从关停设备到罚款的多元惩戒

对于个人或组织擅自使用“挖矿机”挖比特币的行为,监管部门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》《电力监管条例》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等法律法规,采取以下行政处罚措施:

  1. 关停设备、切断电源
    电力部门对发现的“挖矿”行为有权立即中止供电,防止公共资源被非法消耗,根据《电力监管条例》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发电、变电、供电、用电安全,不得非法占用电力资源。“挖矿”机耗电量巨大,且多通过绕过计费装置、盗用电力等方式降低成本,此类行为将面临强制断电和设备查封。

  2. 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随机配图